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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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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的,所以在进行管辖的时候,是一定要根据其具体情况来认定区分。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一般是由劳动合同履行所在地的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进行管辖,或者是当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法律规定

  管辖指确定各个仲裁机构审定劳动争议案件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向哪一个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由哪一个仲裁机关受理的法律制度,其实质是仲裁机关审理案件的内部分工。明确管辖范Χ,有利于仲裁机关行使仲裁权和当事人正确行使申诉权。仲裁管辖实行地域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处理劳动仲裁的时候,就是需要根据对应的劳动法规定来才行的。好了以上就是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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