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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0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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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跟自己的工作的单位或者企业有纠纷话,都会到就近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的形式其实跟法院裁决的形式差不多。那么对于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仲裁裁决书下发后怎样执行

  1、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下发,并不代表裁决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服的,可以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等待法院审理。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3、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劳动仲裁裁定书跟法院的裁决书一样一经裁决就会立马生效,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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