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什么是取暖补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1 14:24
人浏览

  核心内容:所谓的取暖补贴,也就是对城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供暖用户(不包括已享受采暖补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给予每平方米一定价格标准的采暖补贴,或称供暖补贴。具体的采暖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呢?怎样可以领到冬季采暖补贴?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详细情况。

  补贴范围

  供热补贴范围是市级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按原级别补助,老干部遗孀享受热补标准比照老干部级别补助)

  北京 采暖补贴领取标准

  一是用户的采暖用气量以820立方米为补贴上限,低于上限的据实补贴;二是补贴标准以0.38元/立方米计算核定补贴量;三是补贴当年有效。

  企业和部分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参照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其中,经房改部门核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按核准的面积标准计发。

  补贴发放办法

  供热补贴“暗补”改为“明补”后,供热补贴随个人工资在每年10月份发放,供热企业向用户逐户收取。

  市级机关单位供热方式

  除四大院供热按原办法执行外,其余单位不享受财政补贴。

  其他

  供热补贴的具体发放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另行制定[1]。

  补贴条件

  根据《办法》规定: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职工,其住宅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取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发给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办法》还解释说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是指来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燃油等清洁能源的冬季采暖方式(使用煤炉的除外)。

  自采暖住宅证明:

  负责新建居民小区或旧有居民住宅管理的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其管理的小区或住宅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并符合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须按如下程序为所属居民住宅办理确认手续:

  1、物业管理单位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核对申请;

  2、经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文件以及现场核对后,报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部门备案;[page]

  3、物业管理单位向自采暖居民住户发放由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和该物业管理单位共同认可的核对证明;

  4、自采暖居民住户需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和房屋承租或产权所属的法律文书,到所属物业管理单位,领取核对证明。

  北京市财政局强调说,制发核对证明的行政部门及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主管部门对核对证明应该每个采暖季核对、发放一次,核对证明复印无效。

  法律快车为您推荐:

  ■ 冬季取暖费、离休人员生活补贴什么时间发放?  

  ■ 哪些员工福利费需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税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