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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找工作受年龄限制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1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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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国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的社会,这将会导致我国的劳动力会大量减少,但是如今的退休人员的知识含量比较高,文化素质也比较高,不少与退休人员会在退休后再次找工作,那么退休后找工作受年龄限制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退休后找工作受年龄限制吗

  没有年龄限制。

  二、退休年龄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关于返聘有哪些规定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达到此年龄的劳动者应属于退休人员、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但是,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60周岁以上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综上所述,在我国退休后再找工作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反而还会提倡返聘这种方式,受到相关规定的保护,这将会大大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也会给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退休后找工作受年龄限制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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