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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怎么补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2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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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样的人才能算是退休人员,而丧葬费补助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有什么意义。是不是达到本单位的退休资格就可以了?对于以上的疑虑,我们对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有了解?是我们主观上的见解还是选择客观上的事实呢?法律小编详细的采集了相关信息进行以下分析。

  一、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从经济上补助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从时间上补助

  1、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2、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3、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由现行的400元调整为按上年单位所在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

  4、调整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所需资金,由原渠道支付。

  三、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从对象上补助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上述补助对象参加劳动或农业生产所得的报酬,应作为本人的生活费用,在计算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时,要把这部分收入考虑在内。

  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数额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再给予补助。

  扣除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确定。

  遗属在享受定期补助以后,如遇有特殊困难,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还可酌情给予临时补助。

  以上就是法律小编给大家讲解的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的三个方面的内容。指出了丧葬补助金的一些资料,从整体上有效的帮助了退休人员的正常生活。如还不明白的话就请登录我们的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或者直接联系我们的律师进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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