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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3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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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的时候都是会与劳动者签订好劳动合同的,也会在合同上签订好服务期限,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想要辞退劳动者的话,那么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的,那么劳动法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什么不一样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3、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法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经济补偿金时效

  1、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不受理。

  2、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劳动法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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