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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暑期打工别忘签临时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3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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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暑期打工在学生中已是一种潮流,父母也鼓励子女出去多加锻炼,增强独立自主性,在打工的过程中,他们也能够学会更多社交原则,懂得如何更好的处理人际关系,获得更多的实践经验。

  又到一年暑假时。很多学生会选择在暑假里好好放松一下,也有许多学生为了让暑期过得更有意义,他们闲不住的想要出门打工,积累社会阅历,或者添补家用,于是他们开始了暑期打工之路。

  每年打暑期工的学生都比较多,但由于学生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一旦学生遇到问题需要维权的话,就会比较困难。“很多学生就是抱着学习、顺带赚钱的想法,他们只要没有受到重大欺骗,都不会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分析说,按照以往的情况来看,很少有学生在暑期打工期间前来投诉,他们的维权意识大多不强,总觉得吃一次亏就算了,等到以后真正找工作时再注意。

  蒋勇伟律师表示,学生如果自行到社会上打暑期工,一定要注意找正规的单位不要只求单位接收而被人蒙骗。学生到单位打工后,可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劳动合同,诸如一些用工时间、待遇等问题,都要一一书面进行约定。蒋律师表示,一些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这就容易造成工资少发或维权不利的情况,“如有必要,还可以要求企业给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学生们打工时更应注意自身安全”。

  延伸阅读:

  临时工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临时工的工资,应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可采用多种工资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区同类行业同等工种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 国营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凭用工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支付。

  第十九条 临时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应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相同。

  第二十条 临时工患病、因工伤残、退休养老等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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