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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原则及招工广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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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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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原则及招工广告管理

部、省属单位招用各类劳动者,应贯彻"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发布招工(招聘)广告,通过省职介中心组织招收,实行双向选择。

部、省属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橱窗、印刷品等媒介向社会发布招工(招聘)广告,由省劳动就业管理处会同有关处室及时审核(涉及招用经营者收入问题,由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审核),统一编号后,再向社会发布。未经核准,部、省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招工(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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