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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零就业低保户家庭失业者可获补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30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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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再就业办、市民政局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单位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可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上述两类家庭的“4050”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费的,也可获得社保补贴。 对用人单位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实际为该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的社保费仍由本人负担。岗位补贴按单位实际招用的上述两类人员人数,按每人每年1000元计算。

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期限可按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期限相应延长。

用人单位可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咨询并申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个人可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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