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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的意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1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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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援助内容

抓紧编制《援助手册》

建立和推行再就业政策优惠卡制度

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大力开展宣传,使援助行动深入人心

(一)援助内容

各地要紧紧围绕劳动保障部提出的“促就业、接保险、保生活”的三个主题,上门咨询和政策援助、职业指导援助、就业信息和岗位援助、技能培训援助、社会保险接续援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生活保障援助和特困群体援助等八个援助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订援助行动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紧编制《援助手册》

各地要组织力量将近几年来中央、省和有关部门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和下岗、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服务内容,以及各地组织开展的服务项目、有关部门设立的服务场所等编成小册子,派发给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做到“一册在手,政策全通,心中有底”,使他们及时有效地得到帮助和服务。

(三)建立和推行再就业政策优惠卡制度

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工商、税务、建设、物价、民政、计划、财政等部门,抓紧建立推行再就业政策优惠卡制度。就业服务机构要落实就业优惠卡制度,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下岗、失业人员身上。现将江苏省有关市实行再就业政策优惠卡制度的有关办法一并印发给你们(附后),供各地学习借鉴。

(四)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系统内建立各有关单位参加的协调组织或工作机制,并通过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每一个部位,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要改进作风,树立服务意识,深入到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中间,及时妥善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援助行动的实施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对取得实际效果的,要予以表扬;对于因工作没有落实而引发问题的,要予以批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大力开展宣传,使援助行动深入人心

再就业援助行动是今年劳动保障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政府部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实际行动,要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援助行动,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详见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的通知 》(2001年6月26日粤劳社[2001]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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