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进杭工人调动审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1 04:56
人浏览
进杭工人调动审批

事项名称:进杭工人调动审批

责任处室:劳动工资处联系电话:87053063

办理对象:调入在杭省、部属单位的工人

设定依据:省政府《关于控制省级各单位进杭落户人员暂行规定》(浙政〔1985〕90号)

申报条件:

1.因生产或新、扩建项目需要而选调的有特殊技术的工人;

2.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照顾;

3.夫妻分居6年以上,配偶享受探亲假的;

4.随军、随干的配偶;

5.落实政策、知名人士或有影响的港台胞需要照顾的;

6.本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学历、婚姻、职称证明、商调联系函

办理程序:

1.调入单位的主管部门向省劳动保障厅上报调动材料;

2.经处务会议讨论后,提交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每月讨论决定一次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