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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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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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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劳动争议仲裁院内设办公室、立案庭、案件审理庭。

办公室主要职责:
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及时收集信息,反映情况,上传下达,迅速准确;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督查督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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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主要职责:
立案庭在仲裁院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向来访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对当事人递交的申诉材料进行接收、登记,经审查后依法决定是否立案;对已确定立案审理的争议案件,适时组织庭前调解;及时制定调解协议书;按时向审理庭移交劳动争议案件相关材料和有关情况及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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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庭主要职责:
审理庭在仲裁院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依法组成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理或独任审理案件;对审理案件组织庭前调解;按时开庭审理案件;制作案件处理文书及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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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我院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特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717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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