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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积金制度“叫好又叫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0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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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在不断上涨,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多年未变,购房人想多贷贷不了。不少购房人不得不选择利息更高的商业贷款。这些因素使得住房公积金的效用打了折扣。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598.06亿元的公积金贷出比例仅为64.2%(往年该比例都在80%左右),还有近40%的资金在“沉睡”。

一方面是大量贷款利率低的公积金处于闲置状态,另一方面是不少购房人不得不选择利息更高的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叫好不叫座”,其不合理处显而易见。理想的解决办法之一当然是,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房价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据报道,公积金贷款额不足的现象虽已引起主管部门的注意,但有关人士称,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调整需要经过相关的调研以及有关部门的研究才能定。虽然,这种调研和研究都是必不可少的,调研需要时间,研究决定也需要时间,但问题并不是刚刚才出现的,所以人们就寄望这种调研和研究能抓紧进行,适时决定,而不是成为拖着不办或缓办的借口。其实,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增不增加,相对于公积金要解决的诸多难题来说,只是一个很小的问题,其意味深长之处仅仅在于,主管部门在诸多本应是“与民方便”的地方到底是“与民方便”还是“与管理部门方便”?

从大道理上讲,公积金制度本意就是帮助缴存人购房,市场在变,政策理应相应地调整,以免那些有资格用公积金贷款的人因此多支付很多不必要的钱。另外,我国目前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是用于廉租房的建设。据介绍,2006年全国当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1.9亿元,比上年增加40%;扣除相关费用,可用于建设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约26亿元,为历年最多。显然,公积金贷款按正常渠道出去越多,就越能给廉租房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在公积金放贷方面,尽可能减少繁琐的程序和条件,“与民方便”又何乐而不为?!

来自建设部的消息说,今年将着力强化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提取使用的管理,严禁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非自住住房消费。这样的决定,可能对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有积极的作用,但会不会影响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实际上,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保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户数和数额持续稳定增长,本身就是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管理使用制度的真正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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