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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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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很多公司与企业,随着发展与业务的需要,会招一些临时工。那么,临时工管理办法是怎样的?临时工工伤怎么办?临时工与合同工有什么不同点?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临时工队伍的管理,保证各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临时性用工。临时工是学院用工的一种形式,是学校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纳入学院的劳动管理。

  第三条 严禁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第四条 招聘临时工应贯彻"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平等对待、竞争上岗、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认真执行"先校内后校外、先本地后外地、先省内后省外"的用工原则,严格控制招聘省外临时工。

  第五条 各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超编部门原则上不得招聘临时工。

  第六条 在任何一个岗位首次被聘用的临时工均实行至少一个月试用期制度。

  第七条 外聘教师由系部和教务处管理,不属此办法之列。以日计工的临时工,也不属此列。

  二、临时工工伤怎么办

  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应首先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雇佣方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

  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同工不同酬,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

  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三、临时工与合同工有什么不同点

  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

  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区别:

  1、保险。合同工有,临时工没有。

  2、工资:合同工高,临时工说不定低,而且低很多。

  3、福利:合同工有,临时工多数没有。

  如果享受不到同等对待,要看是不是来公司很久了。如果公司在最开始谈,就是说完成某项工作,之后就解除合同。那么就没有那些待遇了。至多要求公司在此期间入一份商业保险。

  如果是像合同工一样招聘,那就是公司的问题了,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去申诉,听取仲裁部门人员的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准备的“临时工管理办法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大家,即使是临时工,也是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侵犯了合法权益是可以进行投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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