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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保险怎么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8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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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个初来上海的“新上海人”,对上海社会保险的缴纳基数、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各自如何缴纳不了解,是否能介绍一下有关基本知识。

答:上海市现有四种社会保险:《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保)、《上海市农村社会保险》(农保)、《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综保)和《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镇保)。

我们以前常说的“四金”是对“三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统称。其实,这个说法已经过时。目前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经包括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种社会保险。如果再加上公积金,应当是“六金”了。上面五种社会保险采取“捆绑”缴纳,即必须同时缴纳。

缴费基数,2005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2004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

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2004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33元的300%(上限6099元)和60%(下限1220元)相应确定。

缴费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单位内缴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上面所说的“工资性收入”就是“工资总额”。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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