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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不合格员工调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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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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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依据

  《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种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好明确的工作任务,或者明确该岗位的工作量,并在劳动者无法完成时,以证人、劳动者书面确认等方式予以确认。

  (2)、对劳动者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应制作相应的《培训记录表》、《调岗确认表》让员工签名确认,表上应注明是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内容。

  (3)、如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打算辞退员工的,应先通知工会,并在听取工会意见后以书面方式通知员工本人和工会。本人不同意签收通知的,应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在单位内公示,并将通知寄往员工的法定住所。

  (4)、对员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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