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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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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岗职工无论以何种方式实现再就业或不再就业,只要继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过去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均应连续计算,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再就业服务中心代下岗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机构不能以企业其它职工是否缴纳为由拒收。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后,社会保险机构在收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时应从人数中予以剔除。

3.按照陕劳发[1998]379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了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协议继续执行,但必须按照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视为无效协议。今后,企业在同下岗职工签订协议时,应将名称规范为保留社会保险协议,协议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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