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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停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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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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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一式三份);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即出国定居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和《出国定居证明》,赴港、澳地区定居凭《前往港澳通行证》,赴台湾定居凭《台湾定居证明》);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一式二份)。

[办理程序]

1.单位将出境定居人员以上所需资料报省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合格的,省社会保险局为其办理出境定居停保、并支付个人帐户手续,并将出境定居证明、《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各一份留存;

3.省社会保险局按规定终止该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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