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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待遇: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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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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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是每年(或定期)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以使退休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并适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一经确定就不再变动,受物价的影响很大,退休人员生活水平有所下降。国家价格补贴制度随意性较大。从1995年开始,我国建立了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规定:为了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各地区应当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的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可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办法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1995、1996年、1997年连续3年,原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在全国统一调整了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一般截至上年度末已经离退休的人员。调整福度。一般为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60%,并向退休时间早、待遇水平低的群体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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