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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全市个体户本月开缴养老保险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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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社会保险局获悉,全市2007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从本月起开始征缴。

  据介绍,2007年度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业主为其缴纳12%,从业人员个人缴纳8%。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200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559元的60%—100%之间任选一个档次,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

  2007年5月14日上午,记者在官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理窗口看到,陆续有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前来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区每天有百余名申报者,官渡区申报时间截止到今年10月底。据悉,其余县区的缴费工作也于本月起同步推开。

  市社会保险局要求,各社保经办机构在进行2007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时,要严格按市局下达的各项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基数、比例及时间,违反规定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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