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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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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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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人社局发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这次继2014年七月后再次调整。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一类区为每月1600元,增长了28%,而二类区和三类区分别增长了36.36%,40%。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近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区1600元/月,二类区1500元/月,三类区14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7元/小时,二类区16元/小时,三类区15元/小时。

  此次调整的工资标准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此前最近的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2014年7月,具体为一类区1250元/月,二类区1100元/月,三类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3元/小时,二类区12元/小时,三类区11元/小时。此次调整后,贵州省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每月的最低工资分别比上年度执行标准增加了350元、400元、400,增长28%、36.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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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通常包括三个部分: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据了解,如果用人单位给每位员工每月的薪酬少于当地的这一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木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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