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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6山东律师论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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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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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省 律 师 协 会


鲁律协[200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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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6山东律师论坛”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
为推动我省律师理论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创新活动方式,扩大交流范围,提高研究质量,省律协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一届的全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改为山东律师论坛。经研究并报省司法厅领导同意,2006山东律师论坛定于12月9日至10日在济南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主论坛主题:律师业规范与拓展
分论坛主题:1、律师业务开发与维护
2、律师事务所管理与文化建设
3、律师业务办理与实务操作
二、论坛内容
1、对2006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评选中的获奖作者、获奖论文数前五名的律师协会和获奖论文数前十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
2、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律师进行论坛主题演讲;
3、省内律师主题演讲;
4、分论坛主题演讲与交流。
三、论坛时间、地点
时间:12月8日报到,9日至10日举办论坛。
地点:山东省军区招待所(济南市历山路76号)。
四、与会人员
1、2006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获奖作者;
2、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律管科(处)长;
3、各市律协会长、秘书长;
4、律师(名额分配为:济南80人,青岛90人,淄博35人,枣庄15人,东营15人,烟台48人,潍坊35人,济宁25人,泰安25人,威海20人,日照10人,莱芜5人,德州18人,滨州15人,临沂30人,菏泽15人,聊城10人,省直15人,以上各市参会律师人数包含获奖论文作者)。
五、报名及费用
1、由各市律协通知本市优秀论文获奖作者,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次论坛的应向市律协请假并书面告知省律协,参加本次论坛的律师人数不得低于规定人数;
2、各市律协于12月5日前将本市与会人员名单报至省律协秘书处;
3、名单需注明与会者姓名、性别、单位、联系方式及所参加的分论坛名称(各市律协将本市参加论坛的律师平均分配于三个分论坛)。
费用: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每人需交纳会务费600元(含场地租赁费、资料费、食宿费等)。
联系人:李洪持 电 话:0531-82923273
传 真:0531-82963356 电子信箱:sd_sdl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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