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全 国 律 师 协 会
(2006)律发字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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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我国律师服务大局和执业为民的业务水平,完善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加深广大律师对“十一五”发展规划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研究与思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与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06年9月15日-17日举办以“‘十一五’法治建设与法律服务业:规划•规范•规则”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
本届论坛将以“前沿性、权威性、广泛性、开放性”为举办原则,借鉴吸收前五届论坛的经验与做法,并进一步发挥与展现互动性、实用性、参与性、代表性的思想碰撞、观点交锋、经验交流、文化展示的魅力和特点。
现将“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1.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山西省人民政府
2.行政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3.承办单位: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律师协会
4.媒体支持: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
二、时间 2006年9月15日-17日。
9月15日全天报到,9月16日上午9:00开幕式,会期2天。
三、地点
太原市晋祠宾馆及周边宾馆
四、主题
“十一五”法治建设与法律服务业:规划•规范•规则(具体参考题目请登陆中国律师网www.acla.org.cn)
五、会议规模
根据司法部领导与山西省政府领导指示,此次论坛规模为700人左右。其中包括各地律师代表,关联行业、企业界、学术界代表,法律界、经济界知名专家、学者参加。届时,还将邀请港、澳、台地区和亚、欧、美等国家的律师协会及有关机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和一些跨国公司、大型企业的商业界人士参加。
六、费用
1.注册费仅用于会务及材料等开支,不含住宿费。具体费用为:与会代表(含山西省律师代表)每人收取注册费1200元人民币(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缴纳报名费者,优惠至1000元人民币),西部地区律师每人900元人民币(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缴纳报名费者,优惠至700元人民币)。
2.注册费交纳方式:
(1)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至山西省律师协会(汇款后请将回单传真给山西省律师协会)
收款单位:山西省律师协会
地 址:太原市并州南路狄村北街11号
邮 编:030012
开户银行:工行迎泽支行
帐 号:0502121109036401759
联 系 人:王丽珍 魏海蓉
(2)在会议报到现场,用现金交付。
(3)会务费发票将在会议报到时交付。
七、论文选题 (分为三大版块,见附页或登陆中国律师网www.acla.org.cn):
八、提交论文
论文由全国律协负责征集和评审,评审后选出一批优秀论文公开结集出版。
本次论坛论文的撰写要求和提交办法如下:
1.论文字数限制在4000至6000字左右,可根据论坛主题撰写,也可根据论文参考选题撰写。
2.论文提交时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全国律协。书面文本、3.5寸软盘恕不接收。
电子邮箱:2006@acla.org.cn
联系电话:010-84020232
联 系 人:朱 英 马铭志
3.提交论文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
九、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2006年7月31日。在报名截止日前名额已满时,山西省律师协会将在中国律师网和山西律师信息网上发布截止报名通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登录中国律师网(www.acla.org.cn)和山西律师网下载报名表,然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到山西省律师协会。
(2)认真填写附件的报名表格,然后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在2006年7月31日前发到山西省律师协会。
(三)报名联系方式:
山西省律师协会
地 址:太原市并州南路狄村北街11号
邮 编:030012
联系电话:0351-2681139
联 系 人:马玉英 刘 艳 陈晋如
传 真:0351-2681139、7063812
电子邮箱:xcllb@sxlawyer.cn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上述报名电话与山西省律师协会联系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