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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管辖权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4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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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时候的管辖对于很多纠纷当事人是至关重要的,民事上,诉讼的管辖权会影响参与诉讼的人。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不当得利纠纷管辖权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不当得利管辖权规定吧。

  一、不当得利管辖权规定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现在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利益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并且,受损人所受的损失与受益人所得的利益,其形态也不必相同。如无权处分他人之物,受益的无权处分人获得的是物的价金,而物的原所有人丧失的是该物所有权,但仍不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

  4、没有合法的根据

  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

  三、不当得利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我国《民法典》虽然没有针对不当得利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是根据基本法理,我们仍然可以得知。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受益人应当将其不当获得的利益(原物或价额)返还于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效力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受益人并不是无条件负担原物返还或者价额偿还的义务,除法律规定情形外,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应该在多大的范围内承担返还原物或者偿还的责任,取决于受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不当得利的构成和受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关,但不当得利的效力因受益人善意或者恶意有明显不同。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不当得利管辖权规定的法律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要到有诉讼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开庭,不到庭的视为失去胜诉权,很多时候不当得利就是一些蝇头小利,不要为这些不必要的财富蒙蔽了自己的双眼,若您还有什么疑问,请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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