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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表见代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3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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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恋爱期间同住只是一种同居关系,如果领取了结婚证,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夫妻之间是平等、自由的,同时还有一种表见代理,很多人对此不太清楚,有时候可能出现误区,那么夫妻间的表见代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夫妻间的表见代理是怎样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因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表面特征。简言之,即本无代理权,但表面上却足以让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按有代理权对待的行为。表见代理实质上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个特殊例外情况。无权代理非经被代理人追认不发生代理的效果。而在表见代理情况下,将直接发生代理的效果,无须被代理人追认。对此,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可见,表见代理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为人的代理行为为无权代理;二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三是相对人主观上须是善意;四是所签订的合同应具备合同有效的一般条件:即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相互之间无欺诈、协迫行为,合同内容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

  二、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如何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行为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因某种表面现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行为人对本人有代理权而与行为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接归本人承担,第三人得对本人主张代理法律行为效果的制度。

  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

  (2)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表见代理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外表现象。

  (3)第三人须为善意。

  (4)表见代理行为人与第三人实施的代理行为除不具备代理权要件外,须具备代理法律行为的其他有效要件。

  法律效果:表见代理发生后,产生代理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其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第三人有主张表见代理或狭义无权代理的选择权,他既可以主张表见代理要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也可以主张狭义无权代理要求无权代理人(表见代理人)承担责任。

  三、表见代理产生的因素有哪些

  1、被代理人曾经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直接地或者间接地向相对人表示委托行为人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但事后被代理人并未对行为人授予代理权,也没有向相对人澄清这一事实,由此导致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2、代理权被撤销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被代理人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向相对人揭示这一事实,例如,收回授权委托书或者向有关的当事人发出通知,导致相对人不知道代理权被撤销或者代理权终止的事实,因而相信行为人仍然拥有代理权。

  3、因授权委托书中记载的授权范围不明确,导致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从事代理行为,而相对人却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

  4、因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印章、合同专用章、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等可以证明其享有代理权的文件,导致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5、被代理人允许行为人挂靠在自己的名义下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将本公司的营业执照或者公章出借给行为人,导致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拥有代理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夫妻间的表见代理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生活当中第三人要主张构成表见代理,必须就相信是其夫妻双方的合意的理由进行举证,承担起举证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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