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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1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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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因此他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那么法定代表人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法定代理人的基本范围是什么?法定代理人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包括哪些”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介绍

  法定代理一般适用于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和其他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而不适用于被告行政机关,只有有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才可以作为其 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由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家属、朋友、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员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法定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权的取得是基于法律所规定的监护关系。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它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中国《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故他是由法律基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组织关系、信任关系等而规定的。此外,中国劳动立法规定,工会可以代理其会员签订集体劳务合同,参加有关劳动争议诉讼,即工会可以成为会员的法定代理人。当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或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等已经不存在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即告终止。

  二、法定代理人的基本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代理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二是法定代理人所代理的被代理人,必须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在民法上就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他们需要诉讼时,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根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根据亲权和监护权而产生的,民事诉讼的法定代理与民事的法定代理是相适应的,民事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民事诉讼的法定代理人,只不过民事的法定的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诉讼的法定代理实施的是民事诉讼行为;民事法定代理人的活动受民事实体法的调整,而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的活动受民事程序法的调整。

  三、法定代理人的法律依据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等。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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