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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嗜赌不求上进拒养家 妻不堪重负携女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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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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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清坪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丈夫嗜好赌博严重不负家庭责任而导致离婚的案件。

  原告向某与被告刘某于2002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3年9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4年两人生育一女。由于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以及年龄上的差距,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语言,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女儿出生后,刘某经常外出打牌赌博,彻夜不归,刘某从未照顾及过女儿的起居,在经济上也未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庭,向某忍让了许多,一切家庭责任均压在向某一个人身上。原告向某多次与被告刘某沟通,希望他能幡然悔悟,承担起一个丈夫的责任,但刘某不为所动依然是我行我素。

  2005年11月,被告刘某只身到广东打工,原告向某为了挽回这个家庭,于2006年7月携孩子也到了广东,与被告刘某一起生活了4个月,期间被告刘某依然嗜赌成性,原告向某屡次劝说,可苦心得到的却是一阵打骂,原告实在无法再容忍丈夫对家庭、对自己、对孩子的严重不负责,同年12月携小孩离开了被告,自此双方断绝联系至今,现已分居多年,夫妻关系也名存实亡。2010年1月20日,原告向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

  庭审中,刘某表示,妻子在法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均属实,表示希望妻子能再给他一次机会,无奈妻子向某对其早已死了心。由于意识到自己的不负责,在向某坚持离婚的前提下,被告刘某也同意离婚,但双方在争夺婚生女的抚养权上起了争议,向某认为自女儿出生以来,刘某对女儿不闻不问,以至于现在女孩都还不认识自己的亲生父亲,像他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适合抚养女儿,不利用女儿的健康成长。刘某及其家人坚持要求抚养小孩:“称老刘家的苗就得由咱老刘家来养”。

  由于,双方分歧比较大,办案法官决定暂时休庭,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主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原告向某和被告刘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一、原告向某与被告刘某离婚。二、小孩由被告刘某抚养并随其生活,原告向某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50元,定于每年3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如果被告刘某仍然不能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原告向某有权变更小孩抚养权。三、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向某负担。

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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