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朱践耳被诉侵权案宣判 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9 03:00
人浏览

  11月29日,备受民众关注的音乐界知名人士、年近9旬的朱践耳被诉侵犯名誉权一案一审尘埃落定,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以“并未虚构事实,对原告进行诽谤”为由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缘起

  事起2007年10底上海音乐学院主办的“钟鼓奖”国际作曲比赛,《了歌》获得唯一大奖引发争议,有人曝出《了歌》作者与时任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钟鼓奖”艺委会主席和评委的何训田为师生和情侣关系,且《了歌》有抄袭嫌疑。

  次日,有媒体作出负面报道,并在文中提及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教授、“钟鼓奖”评委朱世瑞。随后,何训田与朱世瑞发生争执,朱世瑞称何训田“用拳击他,并向他扔烟灰缸”。

  近两年后,风波再起。2009年7月,“钟鼓奖”艺术委员会成员朱践耳在《人民音乐》杂志撰文《“钟鼓奖”事件亲历记——向音乐界的汇报》。该文被大量转载。随后,何训田以侵犯名誉权将朱践耳告上法庭。

  双方交锋

  原告诉称,被告在没有亲身经历的情况下,为夺人眼球,即以亲历记为标题发表文章,无中生有,捏造了原告“打人事件”,对原告进行诽谤,具有主观过错。

  原告方有三人出庭作证,证明原告与朱世瑞发生争执时,双方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原告也没有用烟缸砸朱世瑞。被告则以三位证人与原告存在上下级或师生关系,有利害关系等为由进行反驳。

  被告辩称,自己作为“钟鼓奖”艺术委员会委员,不仅亲身经历了“钟鼓奖”比赛,而且了解“钟鼓奖”比赛评选前后发生的风波。且原告与朱世瑞发生冲突的当日,朱世瑞即通过电话告知被告,之后朱世瑞向上海音乐学院递交了投诉书,学院纪委对原告予以处理。“打人事件”有事实根据。

  但原告则坚称,道歉是因为争执时态度有点夸张,但并未打人。

  一锤定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文章是针对“钟鼓奖”结束后所发生的各种争议、矛盾的记述,而并非仅仅只是“打人事件”;且文中对“打人事件”的叙述内容与朱世瑞的投诉书内容基本吻合,并没有添加或随意改动,故被告并未虚构事实对原告进行诽谤。

  从文章的内容看,该文是被告作为音乐专业人士通过舆论行使相应的监督权,以促进同类型专业音乐赛事评奖程序和制度的完善。

  被告的言辞虽然较为激烈,无非表达了被告针对原告与朱世瑞之间争执的个人评判,并非对原告个人人格进行侮辱。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制网——法制日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