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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法院到监狱开庭 保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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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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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一行五人驱车百余公里到位于三门峡境内的某监狱,开庭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这是该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把“人民性”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中,努力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用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真实写照。

该案一被告刘某身份特殊,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正在监狱服刑。针对被告不能到法院参加诉讼这一特殊情况,为了更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一庭法官事先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做好原告及其他被告的思想工作,积极与监狱监管部门联系沟通,专程到监狱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过程中,被告刘某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也充分行使了自己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司法关怀。庭审结束后,被告刘某对法院能在监狱开庭,为其参加庭审提供便利,并充分保障其合法的诉讼权利表示由衷的感谢,通过庭审,使其受到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其表示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来源: 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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