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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案被徐闻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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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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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徐闻法院在下桥镇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强制执行一宗土地行政裁决纠纷案件,对执行范围内77亩坡地上抢种作物进行清除,并交付当事人使用。

  据了解,2008年,下桥镇旋安村委会新建村与三品斋村因为163.7亩坡地和73.8亩水田的土地权属发生争议。当年,徐闻县政府行政受理后经深入调查作出处理决定,确定争议的土地权属归新建村所有。但该行政决定书生效后,三品斋村村民未按生效决定书自动履行,并且在争议地上连续抢种农作物。2009年5月7日,新建村向徐闻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徐闻县法院立案受理后,经过多次调解无效,于2012年6月29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收回38亩坡地交还新建村使用。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天,徐闻县法院又组织了100多人,5台犁园机,对77亩坡地上抢种的青苗进行清理并交付新建村使用。

  据徐闻县法院负责人介绍,上述余下的坡地已做好双方和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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