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金牛化工诉讼和解获4900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21 19:08
人浏览

  经西安中院主持调解,金牛化工5月23日与东盛集团、东盛药业签订《和解协议书》,由东盛集团及东盛药业一次性向金牛化工支付4900万元,结清金牛化工前身沧州化工为东盛集团、东盛药业及其关联方担保而形成的债权追偿。

  5月23日,上述调解款项已经全额划入金牛化工账户。

  上述担保债权可追溯至2005年。自2005年3月30日至6月24日,沧州化工先后为东盛集团约3.2亿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以上银行贷款东盛集团均未能按期偿还。此外,沧州化工还为东盛药业合计8500万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到期后,东盛药业也未能按期偿还债款。

  2007年4月,因沧州化工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沧州市中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受理了沧州化工破产还债一案,上述相关银行分别向法院申报了债权,沧州化工因此对担保债权进行了部分代偿。2012年末,金牛化工就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东盛集团、东盛药业偿还为其代偿的相关贷款本金和利息,共计7296.62万元。

  在最新公告中,金牛化工称,综合考虑担保债权的形成原因、存续时间、回收风险及公司的实际经济损失等因素,为尽快解决上述债权债务纠纷,收回资金,因此签订了《和解协议书》。金牛化工去年净利近7800万元,今年一季度亏损780余万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