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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院受理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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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6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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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各级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围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河北省法院受理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

  一、 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

  二、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

  三、 保定、秦皇岛、唐山、邢台、邯郸、衡水、廊坊等七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争

  议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四、 张家口、沧州、承德三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五、 涉外、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由中级人民法院做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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