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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难证明 民工老蔡维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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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7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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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47岁的民工老蔡一瘸一拐地来到报社诉说他的苦恼。去年7月,老蔡在工作中受伤,至今没有康复,将近8个月的误工费和护理费没有着落。

  老蔡说,去年7月19日,他在福山区某工地进行电力施工时,从二楼掉了下来,送到医院检查发现右脚跟严重摔伤。住院治疗期间,单位给付了医药费,他在出租屋附近诊所打吊瓶也是单位出的钱,工地负责人又拿出2000元给他当生活费。随后,工地负责人要求老蔡写一张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的收据,老蔡没怎么多想就签了字。该负责人告诉老蔡,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以后有问题他们不负责。

  可是,老蔡的脚伤至今没好,后续治疗费和护理费、误工费没人支付,于是他向劳动保障部门求助。劳动部门建议老蔡与建筑商私下谈谈,建筑商表示最多只能再给7000元,老蔡没同意。原来工程承包商不具备承包资质而是借用某建筑公司的名义,老蔡要维权,必须首先证明他与该建筑公司的劳动关系,但建筑公司和承包商都否认二者间的关系,而老蔡原先没有和承包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是发现金没有凭证,原先能证明老蔡劳动关系的工友也被辞退回家了。

  老蔡说他现在不仅脚没好,还要人照顾,家里情况不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希望这件事早日有个说法。但是,有关律师说,从老蔡口述的情况分析,老蔡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与承包商存在劳动关系,有关部门也无能为力。他提醒广大民工兄弟,打工时千万别忘记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发生纠纷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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