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司破产重整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8 01:57
人浏览

  当一家公司的经营陷入困境,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公司就很有可能需要进行破产来对于自身担负的债务进行一个处理。那么,这个公司破产重整具体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破产重整什么意思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破产重整什么意思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应提交材料

  1、书面重整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

  3、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

  4、企业职工情况;

  5、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重整的批准文件或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定企业重整的决议;

  6、企业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或注资证明;

  7、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8、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情况;

  9、企业现有不动产产权证明;

  10、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

  11、债权清册,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含联系方式)、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时间;

  12、债务清册,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含联系方式)、债务数额、发生时间;

  13、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4、企业已发生的诉讼(含执行)、仲裁情况;

  15、初步的重整计划及对社会影响的评估;

  16、其他材料,如董事会决议(如不能提交、须提交正当理由说明)、紧急情况说明(如企业即将被执行等情况,涉及安全隐患的各种情况)、企业党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情况。

  三、申请公司破产债务不能清偿的条件有哪些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破产重整什么意思相关内容。公司破产重整就是属于挽救企业的一个手段,并不是非常复杂的一个概念,大家多加学习就可以了解透彻了。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