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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解散清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1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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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企业解散清算是指外资企业在注销其法人资格之前,由特定的组织依据特定的程序,对企业的债权债务以及资产进行规范处理的工作过程和结果。那么外资企业解散清算的步骤是怎样的?外资企业解散清算有什么特点?接下来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就是“外资企业解散清算”的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外资企业解散清算程序

  1、外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关于同意外商投资企业解散的决议。

  在2006年4月之前,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就外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详尽的规定,由此外商投资企业多参照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董事会设置而在外资企业的章程中规定董事会属于外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然而,根据2006年4月开始执行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董事会仍是该等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而新设外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应适用《公司法》,即外资企业的股东/股东会而非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基于前述规定的变化,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需要结合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时间和主管商务部门批准的公司章程以确定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2、外资企业向主管商务部门申请解散和终止外商投资企业。主管商务部门应在受理外商投资企业递交的有关申请文件之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决定。

  3、 自主管商务部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应成立清算组,指定具体的清算组成员及其负责人。

  4、 清算组成立后,外商投资企业应履行有关通知义务。

  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应通知其全体债权人并向主管工商局登记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报纸上公告一次其清算事宜。外商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起30日内向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债权,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自外商投资企业公告之日起45日内登记债权。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例如,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5月17日颁布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所得税处理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企业应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有关备案资料。该等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同样适用。

  5、 清算组清理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提出资产折价及计算方法,编制清算方案。有关的清算方案应当经过外商投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的批准。如果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债务,则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组应向主管人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程序。

  6、清算组执行清算方案,收回和处置资产,并按照如下顺序承担有关费用和债务

  (1)清算费用;(2)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及法定赔偿金;(3)税费;(4)应付账款及其他债务;(5)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考虑到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清算,其资产应足以承担企业债务,因此该种情况下,前述顺序并非强制性的规则,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清偿。;

  另外,对于分配给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股东的剩余财产,还涉及按来源地所得原则缴纳所得税及清算所得资金的购汇问题。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资本项目的外汇操作规程,清算所得资金购汇需提交清算企业的注销税务登记的证明,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所得资金购汇应该在企业完成税务注销登记之后进行。

  7、清算组编制清算报告。应先经外商投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批准,后提交给主管商务部门备案,并由主管商务部门吊销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相应地,外商投资企业会从主管商务部门取得终止回执,由该企业凭回执办理税务、海关、外汇、工商的注销登记手续。)

  8、清算组应及时完成税务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主管工商局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而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完成税务注销登记,则意味着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在注销税务登记之前完成所有的税款清缴事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二、外资企业解散清算的特征

  1.清算活动发生在企业解散之后。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是其清算活动的起点,但是,并非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在解散后都必须进行清算,在企业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情况下,由于合并、分立后的企业将概括承继原企业的财产和债权、债务,不存在清算的问题;

  2.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最终目的是要让企业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企业清算完毕并经过注销登记程序将不复存在。

  3.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活动主要围绕着其财产关系而展开,具体包括清理企业财产、从债务人处收取债权、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以及向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这些活动都是发生在平等的民商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应当遵循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等私法原则。同时,清理企业财产及向债务人收取债权的目的都是为了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和向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如果有的话),因此企业清算的首要目的是清偿债权人,债权人是企业清算活动的最大利益相关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外资企业解散清算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清算活动发生在企业解散之后,制定清算方案处置财产,制定清算报告,完成注销登记。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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