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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申请破产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2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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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有些也是会经营不善导致倒闭的,一般私人企业破产之后就会进入清算的程序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国有企业的破产程序其实是不了解,所以国有企业申请破产程序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国有企业申请破产程序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至此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具体内容是什么

  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通常审查范围包括四个方面:

  1、破产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

  2、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3、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4、着重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的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

  通过这四个方面的审查,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裁定。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破产申请人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在决定立案受理后,应发布公告,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此时破产程序开始。

  在债权申报时限届满后15日内,法院应负责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负责人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三、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1、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2、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3、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4、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国有企业申请破产程序的相关介绍,国有企业的破产程序其实和私企的破产程序是类似的,如果遇到国企破产也是要按照流程来进行破产清算的,所以大家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这方面的一个注意事项。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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