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怎样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8 13:36
人浏览

  公司如果要申请破产清算,就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一般是清算组来接管公司,对破产的公司进行清算和评估,注意一下具体债权的处理和分配。那么怎样申请破产清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怎样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1、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申请法院: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3、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三、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

  《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

  有鉴于此,《企业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怎样申请破产清算的相关介绍,对于企业和公司来讲,如果要申请破产清算,就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条件,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清算,这样才能够处理好后续工作。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