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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怎么接管公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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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因解散进行清算的,一般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如果逾期不成立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而公司清算组成立后,由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接下来,关于清算组怎么接管公司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清算组怎么接管公司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须移交的公司公章包括:

  (1)公司公章;

  (2)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

  (3)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

  (4)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

  (5)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

  2、债权债务清单,要求不能遗漏,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资产清单,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类登记,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4、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要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5、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厂内相关文件分类统计移交。

  6、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二、清算组的人员组成

  公司解散清算又有自行清算与强制清算之别,两种情况下,清算组人员的组成有所不同。

  自行清算过程中,清算组人员的组成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强制清算程序中主要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上述第(二)、(三)项中的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应当为已经选入相应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主体。

  三、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公告债权人;

  (二)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件等资料;

  (三)调查、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

  (五)决定公司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六)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七)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八)清理债权、债务;

  (九)管理和处分公司财产,并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十)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十一)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等终结事宜。

  强制清算中,清算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清算报告,并履行人民法院认为清算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是独立的运营实体,有自己的生命周期,如果按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困难无以为继等情况出现,最好的办法就是解散公司,结束公司的运营。解散公司,就面临一个公司清算的问题。公司解散的一个必须环节,就是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债务进行一个彻底汇总整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清算组怎么接管公司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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