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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偿的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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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注册登记,我国在支持公司创业的同时,也设置了一系列的审核,但是仍然有部分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各种原因而倒闭破产。对于这种情况,并不是说破产了就可以不清偿。那么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破产清偿的方法相关内容。

  一、破产清偿的方法

  现金清偿:债权人得到的清偿率较低、但确定性较高、无需额外的处置成本以及持有成本;不利于债务人减轻资金压力。

  应收账款清偿:清偿率以及确定程度主要取决于应收账款的质量;对于重整后的企业而言,资产处置与债务偿还同时进行,有利于提高重整的效率。

  留债延期支付清偿:给予企业以恢复和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但重整后企业的偿付能力仍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此外,不利于企业重整后降低负债。

  债转股清偿:债转股的效果取决于股权的性质是否容易流通,以及股权价值的市场表现。对于企业原股东方而言,则往往被摊薄权益甚至改变企业属性。

  

  二、破产达到最小化债权损失

  当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无希望依靠自身力量走出困境之时,其面临着三个选择:继续亏损经营、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如果企业选择继续经营,则其将面对更大的亏损,并使股权和债权投资者遭受更大的损失。如果选择破产清算,则股权价值清零,其余损失由债权投资者吸收。相比之下,破产重整方案是可以将债权人的损失最小化:债权人不会像继续亏损经营方案中那样遭受更大的亏损,而且所获得的清偿率通常高于破产清算的方案。

  抽象地看,正是战略投资者的投入使得债权人的损失最小化。一方面,如果没有战略投资者的介入而企业继续亏损经营,则债权人需要在未来吸收更为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战略投资者的参与而进入破产清算流程,则债权人所得到的清偿率会更低。

  三、降低带息负债

  破产重整后可以使得带息债务占比大幅下降。例如,重庆钢铁破产前带息债务占比逐步走高,在重整前一年高达101.01%,股东权益已亏损完毕,主要的出资来源是金融债权人。其2017年完成破产重整后,带息债务占比这一指标迅速下降为6.62%,主要原因是大量金融债权转化为普通股权。

  理论上,在破产时股权投资者通常先吸收损失,普通债权持有者次之。但是,破产时股权的价值通常已经大幅下降,甚至资不抵债,所以安全垫的作用被弱化,普通债权投资者承担大部分损失。为了方便讨论,我们这里的债权人主要是指普通债权,且不包含小额普通债权。

  带息债务占比可以用来衡量股东与金融债权人之间对企业投入的比例。带息债务占比越高说明企业投资中来自于金融债权人的资金越高,一旦发生破产,金融债权人面临的风险越大。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破产清偿的方法相关知识。对于破产清偿,一般有三种方法,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一种。破产并不是没有责任,要对相关的财产进行处理,否则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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