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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3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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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新型企业如同雨后春笋一般生长,有企业诞生,也有企业经营不下去导致破产的,企业如果真的到了破产清算的那一步了,如果有债务的话是需要及时偿还的,那么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二、破产债权申报法定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而非受理)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职工债权不必申报: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

  1、根据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与法人型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全部内容。企业如果破产的话,首先需要偿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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