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被告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家润多超市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27 05:07
人浏览

 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被告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家润多超市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

 2009-12-02 17:14:48

 湖南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09)长中民三初字第0236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被告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家润多超市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9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家润多超市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余晖

 审 判 员  尹承丽

 代理审判员 曹志宇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