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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冠李戴”新解与“姓名商标”战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14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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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姓名来说,“余进华”算不上有特色;但是因为余本人的身份是温州吉尔达鞋业公司总经理,便使得这个名字有了相当的“含金量”。在前不久的一期商标公告中,可以看到,“余进华”三个字和汉语拼音是作为一件注册商标公告的,申请人是浙江永嘉瓯北的叶玉迪,核定使用商品为服装、鞋、袜、皮带、领带等。据了解,吉尔达鞋业公司的商标法律顾问发现这一情况后,余进华立刻开展“姓名保护反击”,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一个企业的成长和壮大离不开一名优秀的企业家,随着企业影响力的扩大和知名度的提高,企业家会被媒体广泛关注,知名度也会不断提高而成为“名人”。这就使这些企业家的名字带有某种商业价值,这种“商业价值”在某些人眼里就被视为商标注册的最佳选择。

将知名企业家名字注册为商标的注册人,通常有两种考虑:一是知名企业家的名字具有“名人效应”,用来注册商标,今后出手转让会相对容易;二是如果使用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则可借助企业家在特定领域的影响力,迅速提高产品知名度。

但是也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多数情况下,这种注册属恶意抢注,往往会被提起异议或者争议,注册成功的概率比较低。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关人士也表示,以姓名权对抗商标权,如果能证明注册人的恶意,则恶意抢注的商标会被撤销。像著名企业家南存辉就经历了一场“姓名保卫战”,最后撤销了乐清另一家电器企业在电器类产品上注册的“存辉”商标。

有关专家提醒企业家,在制定商标品牌战略时,不仅要关注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还要将自己的姓名也考虑在内,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将自己的姓名注册成商标。如“均瑶”商标,就是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的名字,红蜻蜓董事长钱金波不久前也以自己的姓名申请注册了商标。另外,康奈集团总裁郑秀康的“秀康”、东艺鞋业董事长陈国荣的“国荣”、超豪鞋业的董事长“郑育坚”都已经被各自所属企业在相关类别上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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