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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翠龙”坚持抓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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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苍南翠龙地理标识证明商标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县为保证“苍南翠龙”商标茶叶的品质和品牌竞争力,经过多年发展,获得该地理标识证明商标使用权的茶叶企业至今只有5家。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予以注册,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南县目前拥有茶园面积3.5万亩,年产茶叶1000吨,总产值达6500多万元。“苍南翠龙”是该县新创名茶品牌,2006年该县农学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申请地理标识证明商标,并于2008年2月获得国家商标局批准,成为温州农产品首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之一。

  近年来,苍南县致力于保护好、使用好“苍南翠龙”品牌,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加产品附加值,对商标使用权严格把关,至今该县只有5家有实力的企业获得商标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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