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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不敌企业名称“永和豆浆”加盟店被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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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1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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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引自新华网)

宁波备受关注的永和豆浆官司又有了新进展。省高院作出摘牌的终审判决后,上海永和的宁波加盟店海曙鼎香餐厅因拒不履行,昨天上午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摘牌。

  现场:红油漆涂掉店招

昨天上午9点,记者赶到现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已经在指挥工人准备强制摘牌的工具。由于海曙鼎香餐厅的几块大红色店招都突出使用了 “永和豆浆”4个字,工人们打算用红油漆涂掉。

9点05分,工人们开始涂漆,这一场面顿时引来鼓楼附近许多市民围观。 “现在对企业商标的保护越来越重视,看来使用商标得合法有理啊。”市民忍不住窃窃私语。10点左右,鼎香餐厅店招上的所有 “永和豆浆”字样都被油漆覆盖,强制摘牌结束。期间鼎香餐厅负责人没有出现,仍有寥寥几名顾客绕过作业工人到餐厅就餐。

  回顾:豆浆官司始末

这场豆浆官司是上海永和先挑起来的。永和豆浆最早来源于台湾,早在1995年2月,该品牌所有人台湾弘奇食品有限公司就将 “永和YUNGHO+图”在中国大陆注册于第30类 (豆浆、茶、乌龙茶、豆花、冰淇淋)商品商标。2001年12月,该商标被许可予上海弘奇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独占使用。

上海永和此后在全国收纳了众多加盟商。然而在进军宁波市场时,它却遇到了阻力:在它取得独占使用权前,宁波企业家已经将 “永和豆浆”注册为企业字号,并开出了6家永和豆浆店。

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前年2月,上海永和将宁波永和告上法庭,目的是想让宁波永和退出市场。当时,上海永和的商标维权之战已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武汉、嘉兴、河南捷报频传,在河南它甚至获得了驰名商标的认定。上海永和原本打算趁胜追击,在宁波再打一场漂亮的争夺仗,然而结果大大出乎意料。

同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宁波永和使用字号在先,不构成对上海永和的商标侵权。去年5月,宁波永和绝地反击,将上海永和在宁波的加盟店告上法庭,认为上海永和侵犯了宁波永和的字号权,拉开了豆浆官司的第二阶段战役。去年8月,上海永和败诉。它不服上诉,今年1月被省高院驳回,上海永和宁波加盟店被责令道歉并摘牌。由于上海永和宁波加盟店拒不履行,以致遭遇昨天被强制摘牌的尴尬局面。

总结:牢记商标使用三原则

昨天,记者采访了浙江之海律师事务所的赵爱丽律师,她是宁波永和的代理人。她告诉记者,宁波永和下一步还将继续维护自己字号的合法权益,言下之意豆浆官司还未结束。在谈到这场豆浆官司为什么注册商标斗不过企业字号时,赵律师总结了处理商标 (商号)纠纷中的3条原则,可供宁波企业参考:

1.诚实信用原则。这是民商法的“帝王法则”,钻法律空子,恶意搭便车,傍名牌,抢占市场竞争优势,由此产生的商标 (商号)纠纷很难获法律支持;2.保护在先权利原则。以豆浆官司为例,宁波永和的商号注册时间早于上海永和商标许可使用时间,宁波永和商号权属在先权利,应受到保护;3.禁止混淆原则。法律禁止混淆,以免造成公众误认,目的是为了保护商标 (商号)的识别性标志权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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