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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企业侵犯“阿迪达斯”商标权赔偿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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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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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引自汕头日报)

  近日,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代表德国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ADIDAS SALOMONAG),专门致信汕头中院院长庄大军,对汕头中院民三庭公正高效地审结两宗侵犯“adidas”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赔偿案件、切实维护国际著名运动品牌的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今年4月和6月,汕头中院先后受理了德国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起诉他人侵犯其“adidas”外文商标和三斜杠图形商标的商标权纠纷案件2宗。两宗案件均是ADIDAS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由汕头海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依据《商标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在汕头尚属首次。

  今年4月,ADIDAS公司向中院起诉某出口运动服的企业,并申请法院对被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采纳了当事人的请求,及时作出裁定,查封了被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运动服18720套。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耐心调解,最后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方停止侵权并赔偿ADIDAS公司人民币20万元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同时,为避免给侵权企业造成过大损失,ADIDAS公司同意被告方在法院监督下拆除运动服上的侵权标识,拆除侵权标识后的运动服仍交被告方再利用。案件成功调解结案,被告方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停止了侵权行为,按时把赔偿款交付ADIDAS公司。

  今年6月,ADIDAS公司又对汕头市某出口睡袍的企业提起了赔偿损失的诉讼。由于被告的侵权行为已经汕头海关认定并依法予以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案件受理后,法院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了被告方的大量工作,使其明确自己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ADIDAS公司6万元赔偿款并承担诉讼费用,而且当庭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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