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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监局对龙岩市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七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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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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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认真吸取近期几起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以煤矿水害防范、防火灾、“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等为重点,对全市煤矿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调查核实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限期整改到位。

二要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抓好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组织煤炭生产和矿井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督促煤矿企业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能反映矿井实际的各类图件;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三要切实把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技术力量培养,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秉公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四要突出抓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对存在重大水患、无法保证安全开采的煤矿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整顿无望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坚决做到矿井水患不查清不生产,水害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五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深越界开采和开采防隔水煤柱、边基建边生产、在批准的技改区域外组织生产施工等违法生产行为。

六要认真做好新罗区白沙南煤矿及周边矿井的防灾抗灾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域性防灾抗灾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事故后续次生地质灾害和水害防范应急预案,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七要切实做好第四季度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四季度煤炭生产旺季的特点,严厉打击煤矿企业的“三超”行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遏制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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