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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事业单位进行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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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6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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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直属事业单位的合法经营,规范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了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荣林同志带队,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四个部门参加的检查组,自2011年10月24日-27日对山东煤矿安全培训中心、青岛兴安大酒店进行了效能监察。

检查组以内部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效益、职工队伍建设等为主要检查内容,采取听汇报、与班子成员及员工代表个别座谈交流、查阅近年来的有关文件制度汇编、会议纪要和有关其他资料等形式,对培训中心和兴安大酒店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党建工作、经营状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各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该单位工作,认为一是领导班子较好的履行了职责,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较好完成了培训和接待工作任务;二是经营情况总体平稳,在竞争激烈、设施老化严重的情况下,收入能够有所增长,员工收入逐年提高;三是注重了稳定员工队伍。检查组还深入分析了导致酒店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徘徊不前的主要因素,包括缺乏中长期发展规划、缺乏科学合理的人事工资激励机制等几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培训中心和兴安大酒店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面向市场,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中长期规划,充分利用三星级酒店的品牌作用,不断提升培训中心和大酒店的管理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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