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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十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8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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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指出,公布10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旨在让更多市民了解《食品卫生法》,自觉监督自己身边危害健康的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可拨打(0531)85599999进行举报。十大案例如下:

  1.济南市某纯净水厂生产经营未经检验食品案。

  2005年8月2日,济南市卫生局对某纯净水厂检查发现,其原料库内存放的个人物品,产品不经检验出厂销售,1名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

  2.济南某食府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2005年6月2日,济南市卫生局对正在营业中的某食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凉菜间内放有未经清洗的带有泥土的萝卜;女食品从业人员无更衣室;15名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3.销售病死畜禽肉案例。

  2004年7月7日,曹县卫生局接到临沂市卫生局关于协查群众举报病死鸡肉的函。检查发现,由临沂托运的物品为油炸不明畜禽,数量480千克,无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明,感官检查异常。检验结果表明,该批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酸价、过氧化值均超过国家卫生标准。遂依法对该批病死畜禽肉予以公开销毁。

  4.某高中食堂“经营变质食品案”。

  2004年4月11日,临朐县卫生局检查发现,某高中食堂冰柜底部存有已霉变且散发臭味的肉排20公斤、变色且有异味的熟肉7公斤。

  5.山东某餐饮有限公司违反食品标签规定案。

  2003年8月21日,济南市卫生局对山东某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食品仓库内存放待用的山东省平邑县某食品罐头厂生产的“某食品”无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法定标志;1名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6.商场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食品案。

  2003年3月20日,济南市卫生局监督检查发现济南某购物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摆售某食品外包装标注:“养心健脑”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不符,某“酱猪蹄”外包装标注配料竟然含18种名贵中草药。

  7.龙口市卫生局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松子玉米案。

  2003年1月14日,龙口市卫生局检查发现,龙港办事处集贸市场某商店正在销售无厂址标志的袋装松子玉米,包装标有手机号码,假冒的厂名为“龙口市味全食品厂”。通过追查得知,违法食品来自黄城东市场某商店。该店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无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下生产袋装松子玉米,所用原料发生霉变。

  8.昌邑市顺达油脂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豆油案。

  2001年6月1日,潍坊市卫生局对市场上销售的由昌邑市顺达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食用二级豆油进行依法抽样检验,发现该产品溶剂残留量不符合卫生标准,经认定售出9.74吨。

  9.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查处销售白酒甲醇超标案。

  2001年9月中旬,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检查发现,辖区两白酒厂库存的二曲酒和白酒甲醇含量超标3倍以上。两酒厂均采购酒精未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明,卫生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限。

  10.高密市栾学荣加工销售病死鸡案。

  2000年3月7日至3月10日,高密市初家镇辂家桥村栾学荣在其家中加工并销售病死鸡产品。高密市卫生局现场查获其加工的病死鸡产品约15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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