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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案件处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3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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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被社会关注的问题,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会产生比较严重的后果,相关的生产商以及主要的责任人员除了会受到行政处罚外,严重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食品案件处罚程序是怎样的?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食品案件处罚程序

  (1)受理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县(区)市(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级别管辖的具体分工。

  (2)立案

  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二)有违法事实;

  (三)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报分管负责人批准立案,并确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

  (3)调查取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案件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被调查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配合调查,及时提供依法应当保存的票据、凭证、记录等相关材料,不得阻挠、干扰案件的调查。

  办案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人员应当保守秘密。

  (5)处罚决定

  (6)送达

  二、食品安全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三、食品安全问题怎么处理

  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式,我们应着力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1、生产者与销售者必须保证食品质量与安全,讲究诚信,凭良心办事,把食品企业对社会的食品安全责任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2、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保证,各部门应该互相协作,层层落实,并应该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行政执法的结果应该向人民群众公开。

  3、尽快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完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从严要求,约束企业保障食品的合格。

  4、加大对食品检测检验研究和应用的投入,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并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制,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5、建立安全教育宣传体系,让作为食品安全的终端受众的消费者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水平,并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食品安全关系到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必须马上行动起来,多方合作,各尽其能,解决食品的安全问题。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食品案件处罚程序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食品案件处罚的程序包括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送达、执行等多个步骤,具体的可参照上文所述。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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