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小店买熟食11人中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09 02:00
人浏览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罗国淮 通讯员 黄琦)昨天下午,11人因同在一家小店买熟食,结果皆不适入院。记者从医院了解到,初步诊断为亚硝酸盐类食物中毒,患者均没有生命危险。事发后,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介入调查。

昨天从下午1时40分许开始,陆续有11人因为呕吐等不适到武警医院就诊。据患者称,他们均是吃了罗湖区玉龙社区一家熟食店的东西后出现不适的。症状主要为呕吐、头晕和心慌等。

晚间,记者从武警医院了解到,出现中毒症状到该院就诊的一共有11人,其中6人住院治疗,其余的在门诊观察。经过检查,初步诊断为亚硝酸盐类食物中毒。经过服用解毒药后,目前患者的病情均得到控制,没有生命危险。

据悉,事发后,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介入调查,并取走有关样品。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